一、職稱改革辦公室職責
1.負責學院職稱改革有關工作。
2.製定評審工作方案😮。
3.公布授權評審層級及學科(專業)。
4.確定年度評審崗位職數。
5.組織申報;
6.組建紀律監督委員會👨👩👦;
7.組建投訴舉報受理委員會👩🏻🦲;
8.資格審查;
9.教學測評🛡;
10.綜合考評☝🏿☝🏽;
11.確定委托關系;
12.報送參評材料👈🏽;
13.組建評委庫;
14.組建評委會;
15.組織評審實施;
16.評審結果公示;
17.受理臨聘人員申報職稱等💁♂️。
聯系電話👩💻:62566808